为使相关资源转变为实力和优势,为使现有的四川理工学院与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检校合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为贯彻实施“特色办学”和“人才兴检”战略,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与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的精神,经四川理工学院政法学院与荣县人民检察院双方共同协商,遵循“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本着真诚合作、各尽其责、资源互通、成果共享、互利双赢的原则实行密切合作,正式建立共建合作关系。
8月21日下午,我校政法学院与荣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共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学校党委副书记唐健禾、副院长蔡乐才,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红立、机关党组书记王德利,荣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永忠出席了签字仪式。

唐健禾首先代表学校对政法学院与荣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检校合作关系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荣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全体检察官队伍综合素质高,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学校高度重视与自贡市检察机关合作共建工作,这是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具体方式之一。学校大力支持政法学院与荣县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共建工作。检校合作,对有效利用高校资源,充分发挥检察优势,实现检察机关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和良性互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双方加强合作与联系,多出成果,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充实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强化学生社会实践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刘红立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检校合作是自贡市检察机关积极培育检察文化,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去年下半年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理工学院结成友好合作单位后,荣县人民检察院又与四川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建立共建合作关系,这是检校合作由市向区县的延伸,是检校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必将全面带动基层院的各项建设。同时,他还就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随后,政法学院院长吴斌和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力代表双方在《共建合作协议》上签字。
蔡乐才代表我校向荣县人民检察院授予科研创新基地牌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