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通知,我校教务处教务科廖昕岚同志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宣传学习和发扬获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积极进取、精益求精、勤奋工作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应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学管理干部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在我校尚属首次。
(责任编辑:周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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