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于10月12日上午,在营盘校区艺术学院会议室与自贡祥林彩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授牌。艺术学院院长罗小兵、副院长梁川与祥林公司总经理徐祥林先生共同出席签字、授牌仪式。
做好实习基地建设是艺术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与祥林彩灯公司签订实习基地建设协议,旨在加强校企合作,互相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最终实现教育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签订,祥林彩灯公司将获得艺术学院的学术科研支持;艺术学院则可以安排成绩优异的在校学生进入祥林彩灯公司实习,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习实践,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支果)
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