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艺术学院收到了学校保卫处转来的一封感谢信,一位名叫邹国智的失主,致信感谢艺术学院2011级美术学雕塑2班罗文莉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
在信中,失主邹国智写道,2013年5月4日傍晚,罗文莉同学在富顺县二门诊路边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驾驶证、工行卡、农行卡和一千多元现金。当时罗文莉同学立即报警,请求110尽快找到邹国智先生,打算将钱包归还失主,同时罗文莉同学还凭借钱包中的身份证地址多方面打听,联系失主。终于在第二天上午11时左右找到了邹国智先生,经过询问核实身份后将钱包归还失主,钱包中的钱物丝毫未少。邹国智先生非常感动,提出要给罗文莉同学酬谢金,但被罗文莉同学婉言拒绝。因此邹国智先生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艺术学院办公室,表达对罗文莉同学拾金不昧善举的衷心感谢。
艺术学院党总支中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向罗文莉同学学习,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
(责任编辑: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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