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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派员参加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9-25 文章来源:国实处 何林芯 审核:张利

       2019年9月20日,国实处派员参加了四川省科技厅组织的“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会议在成都市举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分管领导、21个市(州)科技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同志、中央在川高校、地方高校、中央在川院所和地方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分管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科技厅、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相关领导解读政策,绵阳市科技局、四川大学、中科研成都生物研究所就共享工作经验作了交流发言。第二阶段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入网共享工作培训会。
       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出资购置、建设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应按要求全部纳入四川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完成统一网络平台管理。二是要求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开放共享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抓好落实,形成合力,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入网工作,为加快推进四川省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强省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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