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公布了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结果和处理意见。全国参评学位授权点334个学位授权点合格,6个学位授权点撤销,5个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我校参评的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评估,处理意见均为“继续授权”。在2020年专项合格评估中,全国共有14个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参评,其中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学位点12个,“撤销授权”学位点2个;全国共有7个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参评,其中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学位点4个,“限期整改”学位点3个。
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参评学位授权点共168个,其中“限期整改”学位点2个,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学位点1个;全国专业学位类别参评学位授权点共116个,其中“限期整改”学位点3个, “撤销授权”学位点6个。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认定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2021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修订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办法明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化学、会计、农业等5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在2022年接受专项合格评估,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等5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在2020-2025年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
我校法律、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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