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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普法教育讲座

发布时间:2022-10-15 文章来源:美术学院:梁川

       为宣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培养法制意识,涵养文化自信,10月2日晚,美术学院、民俗灯文化普及基地在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尚美楼352教室,面向美术学院50余名在校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普法教育讲座”。讲座由美术学院副院长梁川主讲。
       梁川首先推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希望同学们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入网站学习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政策。然后,梁川逐项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条文,重点解释了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等专业性、学术性概念,强调了传承保护和转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美术和设计专业从业人员的重要意义。最后,梁川提出今后每半年美术学院举办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知识讲座,以此推动依法治国和文化传承深入融合。
       作为一部专门性法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公布,2011年6月1日施行,十余年来,对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和转化利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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